索 引 號 | 640400011/2024-00095 | 發文時間 | 2024-02-20 |
發布機構 | 固原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文 號 | |
公開方式 | 主動公開 | 有效性 | 有效 |
標 題: | 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 |
1.主要內容是什么?
對評選為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的,分別頒發“自治區級、地市級、縣(市、區)級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標牌,并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7萬元、2萬元資金獎勵。
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評選工作每兩年開展1次。
2.適用條件是什么?
1.在我區創業的高校在校學生和畢業5年內大學生(指區內外就讀的普通高校在校學生和畢業生)實施的創業項目。高職院校、技師學院高級工班、預備技師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職業教育類學生參照執行。
2.參評項目單位(含個體工商戶)已依法在我區登記注冊,未被列入社會信用體系“黑名單”各經營異常名錄;項目具有較大的市場發展潛力或潛在的社會效益,科技含量較高,具有一定的經濟規模,符合國家法律規定和產業政策;市級(含)以上參評項目至少帶動1人以上就業(含1人,需繳納養老保險6個月以上); 已獲得過優秀創業項目獎勵的不重復參評。
3.申請程序是什么?
1.單位申請。符合參評條件的大學生創業項目應先向所在縣、市(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申請,申報資料包括:《寧夏回族自治區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申報表》、項目概要及商業計劃書、其他需要說明的材料(如財務報表等)。
2.縣、市(區)初審??h、市(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對申報項目進行初步核實,提出核實意見,符合條件的向五地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推薦。推薦材料包括:推薦意見、申報項目資料。
3.五地市復核。五地市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照要求對推薦項目進行復查核查后,擇優報送自治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4.自治區評審。自治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相關人員組成評審小組,對推薦的大學生創業項目進行復審,并通過五地級市交叉實地查驗的方式評選出優秀項目,最后以路演的形式評出各個等級名單。
5.予以公示。將擬確定的各等級的大學生優秀創業項目名單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門戶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span>
6.確定公布。公示無異議的,由自治區就業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后發文進行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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